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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两纲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5-09-01 来源:

一、项目目标

通过两纲示范县创建,促进九江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全面贯彻实施,确保妇女儿童事业大力发展,推动各县(市、区)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共同进步。

二、项目内容

(一)制定本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

1、依据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好本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2、规划的主要目标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3、本地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制定了实施方案,有效推动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建立实施规划工作机制。

1、建立机制。政府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实施规划情况的汇报,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汇报、交流实施规划的进展情况。

2、落实责任。有分部门、分项实施规划的目标责任分解书,将规划主要目标纳入相关部门、机构和社会团体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

3、监测评估。建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组织开展年度监测评估,并形成监测评估报告,规划各项监测指导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三)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1、实施规划所需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增长逐步增长。

2、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宣传培训。

1、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培训方案。

2、通过多种形式对政府领导干部,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妇女儿童和相关专业工作者开展理论和业务培训。

(五)建立较为完善的工作机构。

1、设立县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机构,有一名分管领导担任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

2、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较完善的规章制度。

3、建有坚持公益性、管理规范的妇女儿童活动阵地。

三、项目要求

(一)严格申报审核程序。由符合示范标准的县政府按程序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申报,市妇儿工委审核后确定两纲示范县。

(二)加强交流。示范县每年要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工作计划和总结,并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通过简报等形式通报和交流示范工作情况。

(三)加强考核和评估。示范县要依照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标准,参照规划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案进行年度自查,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备案。市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不定期对示范县进行检查和评估。

(责任编辑:九江市妇联)